黄河宁夏段累计封河长度182公里******
中新网银川1月31日(记者 于晶)1月3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获悉,截至1月31日,黄河宁夏段出现三段封河,总封河长度182公里,为2016年以来最长封河距离。
据介绍,青石段封河上首位于兴庆区滨河黄河大桥上游4公里,封河长度139公里。青铜峡坝上封河上首位于青铜峡三道湖七队上游1公里,封河长度36公里;沙坡头坝上封河上首位于孟家湾公路大桥上游1公里,封河长度7公里。封河河段多有清沟。总流凌长度48公里,密度20%~5%;沙坡头坝上封河上首河段无流凌。
宁夏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河宁夏段5天平均气温持续低于零下5度,容易封河。由于纬度较高,青石段常年封河。近期,宁夏阶段性冷空气比较活跃,青铜峡水利枢纽和沙坡头水利枢纽两库区流速平缓,水面先形成封冻,拦截上流流凌,并随着凌块的堆积,出现了长距离的封河。
从水文监测看,沙坡头水利枢纽以上河段出现过三次封河,分别是2007年至2008年度、2010年到2011年度和2015年到2016年度。相较于青石段,坝上凌块比较薄,封河距离短,因此封河开河比较平稳,通常不会形成大的灾害。
为切实做好宁夏黄河防凌工作,春节期间,宁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次调度沿河各地防凌工作开展,对黄河凌汛防范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宁夏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强化凌情监测,加密巡测次数,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机动巡测相结合的手段,立体化掌握凌汛动态。
截至目前,宁夏黄河防凌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沿黄防凌工作有序开展。(完)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