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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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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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田学军(教育部原副部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的重要要求,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新时代十年语言文字事业的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甲骨文发现和研究120周年,要求“深入研究甲骨文的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安阳考察时强调:“中国的汉文字非常了不起,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汉文字的维系。”2020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十年语言文字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一是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的历史性目标。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超过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比例超过95%,十年累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6200余万人次,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二是深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施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等,推动甲骨文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开展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诗词大会等系列语言文化品牌活动,引领语言文化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三是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布31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汉字全息资源应用系统、国家语言资源服务平台等资源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语言服务需求。四是语言文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举办世界语言大会并发布《苏州共识》,召开世界语言资源保护大会并发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永久性文件《岳麓宣言》,加强双边多边语言文化交流合作。五是国际中文教育创新发展,建设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开设网络中文课堂,加快国际中文教育数字化发展。六是加快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日益完善的语言文字法律制度体系,构建以课题研究、机构建设、人才培养为重点的语言文字科研体系,语言文字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不断健全。
回顾新时代十年语言文字工作走过的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我国语言文字事业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对语言文字事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语言文字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安全资源和战略资源。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立足世界发展大势、国家发展全局,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刻认识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
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共同性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新时代新征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服务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要求我们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需求作为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积极开发利用语言文字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相结合,帮助农民提升语言交际、语言传播、语言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语言文字事业大有可为。
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不断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传承中华文明,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语言文字战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大语言文化建设力度,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产出一大批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可以传之久远的语言文化成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作出应有贡献。
服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文化载体和基础要素功能,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丰厚历史积淀和精神价值,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加强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全球视角下的中文建设,打造全人类共享的语言文字公共产品。深入借鉴吸收优秀语言文化成果,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更好走向世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语言文字支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向而行,始终坚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良好的语言文字条件。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要全面融入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语言文字支撑。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普工作方针,实施推普攻坚行动,重点解决学前儿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的短板弱项问题。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提出推普在助力乡村教育发展和文化、产业、人才、组织振兴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在普通话普及率已达到85%的省份和基础较好的城市地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行动,以更全面更充分普及为目标,统筹部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社会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语言文字科技赋能、语言文字服务能力等提升任务。
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增强语言文字事业支撑保障能力。围绕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支撑。要加强国家语言政策、战略、规划的前瞻性研究,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语言规划研究。支持港澳地区开展普通话教育,巩固拓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培训合作,提升港澳地区普通话普及应用水平。加强语言文字类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开展有组织科研,培养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助力坚定文化自信和中华文明传承发展。持续推进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等重大语言文化工程建设,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语言文化需求,推动优秀语言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着力提升全体人民的中华语言文化素养。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阅读专项活动,服务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要拓展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语言文化交流。
加强语言文字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及智能化技术发展,建设高质量语言文字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服务平台,更好满足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需求。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完善多层级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统筹推进行业领域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发布实施、推广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丰富举措,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主动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语言需求,构建交流顺畅、开放包容、规范文明的国际交往语言环境。
强化国际语言文化交流,助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拓展双边和多边语言文化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交流合作。打造更加开放包容、更加优质可及的国际中文教育新格局,推广国际中文教育标准和汉语水平考试,创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动在国际活动和对外交流交往中使用中文,逐步扩大中文在国际组织的应用。创新中国理念和概念、术语的中文国际表达。打造语言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走向世界。
健全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治理效能。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融入法治中国建设,夯实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基础。融入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大局,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加强社会语言文字使用监管治理,加强社会用语用字综合治理,加强语言文明教育,强化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管与引导,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