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光荣 任务艰巨******
使命光荣 任务艰巨
讲述人:兰州大学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青年研究员 朱国梁
作为一名刚踏入高校工作的青年教师,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教育、科技的高度重视,也深刻认识到作为高校科研工作者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
兰州大学校园景色 兰州大学供图
今年7月,我从位于北京的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毕业,怀着忐忑和憧憬,第一次来到甘肃兰州。这次旅行的目的是实地考察国内几所高校,以便选择其中一所入职,第一站便是兰州大学。尽管晚上10点多才到酒店,学院领导仍然非常热情地带我去参观实验室,深情讲述科研团队的发展历史和未来规划,我们畅谈到12点多才结束。躺在酒店的床上,我久久不能入睡,做出了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我要留在兰州,加入建设西部、发展西部的大军中。
我所在的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是兰州大学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着眼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展开强强联合的成果。学院着力在动物医学和生物安全两大学科领域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致力于在生物安全、动物医药、动物养殖等领域和行业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我的研究方向是结构生物学,简而言之就是利用结构生物学技术和手段,研究重要生物大分子的结构和功能。疫情期间,结构生物学家攻坚克难,为新冠疫苗研发、抗病毒药物设计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也是从那时起,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研究方向的重大意义。未来,我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思考如何将结构生物学与病原致病及免疫机制研究、宿主抗病机制及抗病育种研究、新型疫苗与诊断技术创新研究等方向相结合,为重要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防控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作为高校青年教师,我们要始终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勇做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排头兵,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自己的贡献。
(光明日报记者宋喜群、王冰雅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05版)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